泉招考办〔2014〕41号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三)

更新时间:2014-10-30  |  来源:泉州名师中心  |  阅读:488次
导读: 五、做好报名收费收取与报考资料代办工作 六、严格执行报名考务工作要求

 五、做好报名收费收取与报考资料代办工作
普通高考、高职招考报名费按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105元;考生体检代办费按文件规定由各县(区、市)组织收取。(附注:丰泽区考生安排在正骨医院体检,收费65元/生,估计时间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报考资料代办是一项社会化服务工作,各报名确认点要根据省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下达的有关征订代办通知,向考生说明相关资料的用途,在考生自愿征订的前提下进行登记和收费,不允许强行征订。
六、严格执行报名考务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工作。各县(区、市)招考办、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考报名宣传,让考生、家长知晓报名相关规定。市招考办网站将及时转载、发布高考报名各种信息,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高考政策、规定、报名动态等。各县(区、市)招考办要布置宣传专栏,张贴简章、告示、时间安排、工作流程、联系电话等宣传材料,安排专人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县级招考办应尽早与辖区各学校(含普通高中及各类中等职业类学校)联系,通报报名工作安排。特别应向咨询考生明确指出: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某县(市、区)招生的,只招收具有该市户籍且在该地报名、考试的考生。考生如要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必须在本人户籍地参加报名、考试,在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不能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
(二)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各县(区、市)招考办要根据本县的具体情况详尽安排报名工作,召开报名工作部署会议。各确认点要做好报名设备配备、网络检修和软件测试,配备工作人员,做好报名场所的布置和各项准备工作。
(三)认真审查报名资格,各报考确认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任何人弄虚作假,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其它不具有报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考区须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及时处理清退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并将复审情况书面报告市招考办。
(四)确保报名信息客观准确
1.各县(区、市)招考办、各学校确认点要有专人负责考生信息数据管理,严格各报名确认点的操作管理权限,加强保密和安全意识。信息确认员要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密码。县级招考办系统管理员和各确认点信息确认员在一定时间内具有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操作的权限,一定要自觉遵守信息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考生信息。若需要对考生信息进行增、删、改,均应有书面依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认后的报名信息需要更正的,要有书面报告、领导签批,并将书面报告存档备查。绝不允许泄露考生的基本信息,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2.各确认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核对报名信息,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时要耐心、细致,反复核对,确保本确认点报名信息和数据准确无误。应按以下要求做好数据录入采集工作:
(1)在学校确认点确认的考生,无论其高中会考是否全部合格,所在学校均应接受其报名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中“毕业中学”均选择学籍所在学校,“毕业年份”均选择“2015”,“考生类别”均选择“城镇应届”或“农村应届”。
(2)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其“毕业中学”只能选择“其他”,“就读中学”也应选择“其他”。各县级招考办接待社会考生报名时要特别注意此部分考生所填的“毕业中学”栏目。
(3)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都要选择本人拟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的类别(或项目),考生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考生确认时工作人员要仔细询问得到考生证实后方可确认。
(4)认真采集考生照片信息,杜绝张冠李戴现象。
(五)做好考生纸质档案材料整理汇总工作。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的整理汇总与2014年的要求相同,学校要做好应届生档案材料(包括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的汇总工作。按招生简章规定,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表现,不进行考生家庭情况调查。各县(区、市)应及早布置,加强对档案材料整理汇总的指导和检查。
高职招考的考生纸质档案材料整理要求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